索 引 號: | 012947197/2019-66287 | 信息分類: | 綜合政務 / 部門文件 / 函 |
發布機構: | 南京市統計局 | 生成日期: | 2019-07-31 |
生效日期: | 廢止日期: | ||
信息名稱: | 關于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南京市分會(會展辦)會展業統計調查項目的復函 | ||
文 號: | 寧統法〔2019〕51號 | 關 鍵 詞: | 統計調查項目;復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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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南京市分會(會展辦)會展業統計調查項目的復函
寧統法〔2019〕51號
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南京市分會(會展辦):
你會《關于申請建立會展業統計調查項目的函》(寧貿促函字[2019]5號)收悉。經審議,同意你會組織實施此項調查,此項調查有效期限截至2020年8月31日,批準文號為此復函的文號。批準表號:《會展活動企業(單位)基本情況表》表號為MCH〔2019〕1號,《會展業企業(單位)財務狀況表》表號為MCH〔2019〕2號,《賓館酒店舉辦會展(會議)情況統計表》表號為MCH〔2019〕3號,《重點場館單位舉辦會展項目季報表》表號為MCH〔2019〕4號,《展覽項目調查表》表號為MCH〔2019〕5號,《會議項目調查表》表號為MCH〔2019〕6號。
請在收到此復函后,按規定于20個工作日內將布置該項統計調查的正式文件、調查表式送我局統計執法監督局(政策法規處)備案。對調查中涉及到的國家秘密、商業秘密、個人信息等資料,你會要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》予以保密。統計監測調查項目在有效期內如需變更內容,應重新申請審批。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資料,除依法應當保密外,應當及時公開,供社會公眾查詢。
南京市統計局
2019年7月31日